提问 15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房管局不认离婚调解书应该怎么办

房管局不认离婚调解书应该怎么办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与@赵丽律师联合整理 · 2022.03.28 · 5200人看过
导读:如果夫妻双方有离婚调解书的话,其实房产局应当按照调解书当中的内容对房产进行过户,因为调解书也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如果房管局不认离婚调解书的话,当事人也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ArticleTitle}

夫妻双方在离婚以后,其中最重要的一部分肯定就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争夺。如果在法院的调解下,夫妻双方达成了共解以后,理论上来说,双方应该到房管局进行房产过户,这样才可以避免以后针对房产又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但是在下文当中小编将要为大家介绍的是,房管局不认离婚调解书应该怎么办?

一、房管局不认离婚调解书应该怎么办?

众所周知,要取得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仅仅基于交付而取得实物占有还不够,还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这是物权公示原则的要求。因此,在房屋给付判决中,义务人的义务就不仅仅是将作为判决标的物的房屋交付给权利人,由于现行房屋过户登记采取出让人与受让人合意转让制度,所以义务人还应当向权利人提供办理过户所必需的手续资料,如作为出让人在有关手续材料上签名。这样看来,房屋给付的判决包含了实物交付和协助办理过户两项义务,两项义务构成一个完整的权利转让,缺一不可,所以不能认为后一项义务是前一项义务的附随义务。

在房屋给付判决中权利人在义务人拒绝配合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的情况下,是直接向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过户,还是向法院申请执行,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再凭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呢?这一点存在争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这是人民法院就办理产权过户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明文规定。如果当事人可以凭具有给付内容的裁判文书直接向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过户,则该条规定就无从适用。而且,与当事人直接凭裁判文书申请办理过户相比,由作出裁判的人民法院向有关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运作模式,更能体现效率。

二、有关财产分割的裁判内容可能属于给付判决

有观点认为,既然判决书、调解书上只写明什么财产归谁所有,说明裁判中只明确了权利归属问题,故属于确权判决。

笔者认为其实不然。从诉讼理论上看,离婚案件中许多问题都与一般民事案件有别。如果认为离婚案件的裁判文书上有关财产分割的内容都归类于确权判决,则这些处理结果都无法申请强制执行。不但不能申请法院强制办理不动产过户,而且也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动产或不动产的交付。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在实际中可能产生负面效果。

实际上,有关财产分割的裁判内容,可以分别构成确权判决或给付判决。具体为:

1、具体动产、不动产被夫妻一方实际占有、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裁判又确定归其所得的,这项裁判构成一项确权判决,此时不存在执行问题;

2、具体动产、不动产被夫妻一方实际占有、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裁判确定归另一方所得的,构成一项给付判决,此时应当认为裁判中实际上包含给付义务,权利人可以据此申请执行;

3、具体动产、不动产被夫妻双方共同占有、登记在双方名下,裁判确定归其中某一方所得的,也构成一项给付判决。

以上资料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管局不认离婚调解书应该怎么办的详细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夫妻双方有离婚调解书的话,其实房产局应当按照调解书当中的内容对房产进行过户,因为调解书也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如果房管局不认离婚调解书的话,当事人也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延伸阅读:
有法律问题?北京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展开全文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看完仍有疑问?想要更详细的答案?
更快速 更准确 更全面
更多

离婚热门文章

  • 根据我国民诉法第144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被告故意回避,拒不配合,原告应当法院提供被告详细住址和联系方式,由法院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在法院依法送达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以后,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60819次阅读2022.07.28
  • 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起草民事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10252次阅读2022.07.28
  •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9458次阅读2022.07.28
  • 通常是夫妻分居两年,但并不仅此一个条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判决离婚。分居期间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在离婚时要求另一方补偿抚养费难支持。 证明分居事实需要书面证据。
    89606次阅读2022.07.28
  • 可以。1、协议离婚。2、诉讼离婚。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如果婚姻实在不能继续维持的话,女方提出离婚,应该积极取证,收集相关有力证据。
    55042次阅读2022.07.28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