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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结婚后现在彩礼要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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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2.03.28 · 2080人看过
导读:双方结婚之后彩礼一般是不再退还的。因为彩礼本来就是男方为了和女方结婚所以赠送给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赠送之后,这个彩礼通常都是归女方所享有的,如果是双方已经登记结婚,那这个彩礼当然是不会退还给男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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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有以下情况,彩礼都是不会退还的:

1、已经登记结婚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

首先,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为了一家人,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订立婚约的目的包括给付彩礼的目的都已经实现。接受彩礼的女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由一个大姑娘变为了媳妇,根据习俗,在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

其次,两年的限制主要是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都是希望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所以如果双方已经结婚,那么彩礼当然是不再退还的,因为彩礼本来就是男方为了和女方结婚,所以赠送给女方的财产,赠送给女方之后,这个财产就是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就是双方离婚,这个财产也是不会进行分割的,而且双方竟然已经结婚,那么肯定是不能够要回彩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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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了返还彩礼有以下情形: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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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第2、项、第3、项情形下,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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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而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并且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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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的情形: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否则,彩礼在离婚时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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