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5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欠债200万无力偿还会坐牢吗?

欠债200万无力偿还会坐牢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2.08.03 · 5544人看过
导读:欠债200万无力偿还不会坐牢,对于欠债不还的行为,是属于民事纠纷,并不涉及到刑事责任,但如果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则是构成了诈骗的行为,是会追究有关刑事责任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一、欠债200万无力偿还会坐牢吗?

欠债200万无力偿还不会坐牢,欠债无力偿还的,属于违约责任,不会因此而追究刑事责任而坐牢。对于债务纠纷,请当事人自愿协商解决,协商无效,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下面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二、欠债行为构成诈骗罪的要件有哪些

(一)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四)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

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人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提供虚假的陈述、提出虚伪的证据,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产的行为,称为诉讼欺诈,成立诈骗罪。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数额达到了一定的程度,且债务人故意不归还债款的倾向,可以向法院起诉债务人诈骗,具体情况的处理,可以由双方协商进行认定,如果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协议处理,如果存在诈骗行为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延伸阅读:
有法律问题?北京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展开全文
看完仍有疑问?想要更详细的答案?
更快速 更准确 更全面

更多#债务债权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债务债权热门文章

  • 借条比欠条法律证明力大。借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是借贷关系,就是一方借钱给另一方;欠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比较多,可以是欠货款、分红、投资款等各种情况。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
    188049次阅读2022.08.17
  • 1、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2、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9813117次阅读2022.08.16
  • 1、代理律师可采取电话追讨、函件追讨、出具代理律师函、诉讼、仲裁等方式帮助当事人追讨货款。2、具体追讨方式的采用,由当事人根据标的额的大小、证据完善程度、货款拖欠时间等案件具体情况自行决定。3、当事人应在代理律师的指导下,收集、整理涉案证据。
    349396次阅读2022.08.14
  • 1、在对方没有采用诈骗手段的合同纠纷,即使报警,警察也不会受理更不能介入。2、《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1992年4月25日)中对公安不能插手合同、债务等经济纠纷案件有详细规定。
    247369次阅读2022.08.13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是属于高利贷的行为,高利贷是违法的,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360357次阅读2022.08.12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