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5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违反离婚协议视为放弃抚养权是否合法?

违反离婚协议视为放弃抚养权是否合法?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2.03.28 · 1505人看过
导读:违反离婚协议视为放弃抚养权是不合法的。抚养权归属和离婚协议是两种不同的事项,如果你不协议当中对抚养权作出了规定,但是违反离婚协议其实是可以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来解决,但是视为放弃抚养权是不合法的。

一、违反离婚协议视为放弃抚养权是否合法?

违反离婚协议视为放弃抚养权是不合法的。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二、抚养权归属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

三、抚养权归属确定办法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现实生活当中,离婚协议对于抚养权问题肯定会做出一定的规定,比如说归属于男方所有,但是在离婚协议当中有一些其他的财产方面的约定,如果婚后关于财产方面约定进行违反的话,并不意味着抚养权这个方面无效,也就意味着两者是不会做出相应的影响的。

延伸阅读:
有法律问题?北京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展开全文
看完仍有疑问?想要更详细的答案?
更快速 更准确 更全面
更多

子女抚养热门文章

  • 1、以子女利益最佳为基本原则,充分考虑离婚后夫妻双方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具体情况,充分考虑生活环境的变化对子女的成长是否有利等因素。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7922次阅读2022.07.28
  •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相同,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1、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5635次阅读2022.07.28
  • 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依照此法条可以看出,法律对非婚生子女实行平等对待的政策,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
    68154次阅读2022.07.28
  • 一)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 (二)反诉不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如果反诉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的,审理本诉的法院。三)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程序 四)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互不相容或其中一个请求为另一个请求的先决问题 (五)反诉需由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
    13976次阅读2022.07.28
  •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5169次阅读2022.07.28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