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提问 15万律师在线解答

出口贸易合同条款有哪些

01:37 1449次播放 # 国际贸易
律师解答
国际贸易合同在国内又被称外贸合同或进出口贸易合同,即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就商品买卖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国际贸易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管辖,是对签约各方都具有同等约束力的法律性文件,是解决贸易纠纷,进行调节、仲裁、与诉讼的法律依据。
国际贸易合同属于社会交往中比较正式的契约文体,具有准确性、直接性和法定效力性等特点。
以下是国际贸易合同主要条款:
一、标的物条款(也称商品条款)
二、价格条款
三、保留所有权条款
四、装运和保险条款
五、支付条款
六、商检条款
七、负责条款
八、法律适用条款以上条款
九、索赔与争议的解决
法律依据
。国际贸易合同属于社会交往中比较正式的契约文体,具有准确性、直接性和法定效力性等特点。
以下是国际贸易合同主要条款:
一、标的物条款(也称商品条款)
二、价格条款
三、保留所有权条款
四、装运和保险条款
五、支付条款
六、商检条款
七、负责条款
八、法律适用条款以上条款
九、索赔与争议的解决

版权申明:律图对视频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点赞+1 分享
相关语音解答 相关法律视频 相关精选解答
骑缝章怎么盖

骑缝章怎么盖

骑缝章是海关常用词汇。为了保证海关监管货物留存单据的完整齐全以及核对有关单证,在单据交接处所加盖的印章。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合同必须加盖骑缝章,也就是说不盖骑缝章合同也是有效的,但盖骑缝章的作用是防范风险。


561次播放 00:25
在国际贸易中订立合同只可以以书面形式吗

在国际贸易中订立合同只可以以书面形式吗

《公约》对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原则上不加以任何限制。《公约》第11条明确规定,买卖合同无需以书面订立或证明,在形式方面不受任何其他条件的限制。《公约》的这一规定既兼顾西方国家的习惯做法,也是为了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特点。因为许多国家贸易合同是以现代通讯方法订立的,不一定存在书面合同。但《公约》允许缔约国对该条的规定提出声明予以保留。我国对此做了保留。 买卖双方在以函电成交时,任何一方当事在人为如果要以签订书面合同作为合同成立的依据,都必须在发出要约或在承诺通知中提出这一保留条件。这时,合同的成立而不是以双方函电达成协议时成立,合同应于签订书面合同时成立。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没有提出签订书面合同作为合同成立的依据,则按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一般原则,合同应于双方的函电达成协议时成立,即当载有承诺内容的信件、电报或电传生效时,合同即告成立。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1183次播放 02:00
药品出口需要什么手续

药品出口需要什么手续

出口药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进行技术审核,并由所在地卫生厅审查批准后,方准出口。具体需要生产企业或出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出口公司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出口许可证》。在一定原因下,国家限制或者禁止进出口贸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六条 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 (一)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二)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三)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四)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 (五)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 (六)出口经营秩序出现严重混乱,需要限制出口的; (七)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 (八)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 (九)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 (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十一)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1434次阅读 2019-07-31

特邀嘉宾

连婕律师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 114

    视频

  • 119679

    播放次数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涉外专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