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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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该律师未签订劳务合同的实习生是否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通常情况下,实习生的薪酬支付是被视作必要环节的。然而,由于实习生与用人单位尚未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因此,他们所获得的劳动权益并不被定义为“工资”,更确切地说,应当属于“劳务报酬”的范畴。劳务报酬乃税法所规范的应税所得项目之一,根据国税总局的相关批复,此类收入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实习期间是否签署劳动合同,取决于实习生身份和实习情况。多数实习生已形成劳动关系,应签书面劳动合同,但因未毕业无法缴纳社保,故签《实习协议》明确细节。已毕业生则需在入职一个月内签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实习期间是否需要签署劳动合同,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1.实习期间工作时长应控制在每日8小时以内。如有特殊情况需加班,实习单位须按加班工资标准给予实习生相应报酬。 2.实习单位应按月向实习生支付合理报酬,并在协议中明确违约责任,以防止拖欠实习报酬的情况发生。
劳动合同与实习合同的主要差异有四点:法律层面,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约束,实习合同则受《民法典》调整;合同主体,劳动合同涉及劳动者和雇主,实习合同则不包括劳动者;隶属关系,劳动合同形成明确的隶属关系,实习合同则不影响双方地位;报酬方面,劳动合同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习合同则可自由协商报酬。
尽管实习生不受《劳动法》直接保护,但实习期间的报酬有所保障。我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三方或实习协议,非正式劳动合同,受《民法典》而非《劳动法》管辖。如有争议,只能通过民事途径解决,要保存证据并请求学校协助保障权益。用人单位需按协议支付合理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否则需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