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驾驶员在酿成交通事故之后选择肇事逃离现场,行为情节尚未达到刑事门槛,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予以罚款,额度为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并同时处以最高十五天之短期拘留。
同时,该驾驶员驾驶的车辆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也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永久撤销,即便是在此后的余生中,他都无法再次得到相关部门颁发的新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