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仅购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交通事件中,若确认为该机动车之责任,首先应当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其所负担的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对于剩余不足数额部分,如涉及的是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有过错的一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当争议双方均存在过错时,则应依据其各自过错程度,以相应比例分摊所应支付的赔偿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