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你知道吗?我们分公司是那种在业务啊、资金啊、人事这些方面都归我们本公司管的分支机构,但它没办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哦,所以说法律责任还是得由总机构来负责咯~当然啦,分公司也没有自己的名字啊、章程这些东西,更别提自己的财产了,都是靠着总公司的资产去为分公司的债务背书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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