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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

生活中,民事责任无处不在,无论是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还是违背了合同的相关约定,行为人都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的。那么大家对民事责任了解多少呢?律图小编下文介绍了民事责任的相关知识,帮助大家做一个了解。

2022.07.18 385898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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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构成要件

怎样的人才能承担民事责任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年满18周岁并且精神正常的人,才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在承担责任之前,我们要先了解清楚民事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损害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使民事主体的权利遭受某种不利的影响。权利主体只有在受损害的情况下才能够请求法律上的救济。

2、行为的违法性。指对法律禁止性或命令性规定的违反。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之外,行为人只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作为构成民事责任要件的因果关系指行为人的行为及其物件与损害事实之间所存在的前因后果的必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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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的过错为依据,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由与该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问其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三、公平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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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承担方式

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纠纷都属于民事纠纷,而此时对于其中的当事人来讲,在解决纠纷后就可能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那么大家知道我国规定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吗?

民事责任的承担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承担两种形式,具体又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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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竞合

民事责任竞合是指一个民事行为同时符合两种或以上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但仅承担一个责任的情形。实践中主要有侵权责任、合同责任、不当得利之债责任和无因管理之债责任之间的竞合。以下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民事责任竞合是什么。

一、民事责任竞合的概念

民事责任竞合是指同一不法民事行为既违反合同规范又违反侵权规范,同时具备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导致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同时产生而又相互冲突的一种法律现象,简称民事责任竞合。

二、民事责任竞合的构成要件

(一)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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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年龄

民事责任年龄主要有两个时间点,一个是八岁,一个是十八岁,八岁以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即无需承担民事责任,十至十八岁限制行为能力,有一定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还有就是十八岁以上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也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需完全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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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能力

虽然在生活中经常听人说起民事责任能力,但相信很多人其实并不清楚什么是民事责任能力,这其实是民法理论中的一个基本概念,接下来来告诉大家这个民事责任能力概念是什么吧。

一、民事责任能力概念是什么

民事责任能力是民法理论的一个基本概念,它与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共同构成民事主体的理论基石,但却没有如同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一般引起人们 的重视。民法著述和民法学者对民事责任能力的系统理论阐述也颇为少见,一般也仅满足于对民事责任能力的抽象定义,认为民事责任能力,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法律地位或法律资格,并得到了学者的普遍认同。

二、法人有哪些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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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区别

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不仅在概念上不同,其主要区别在构成条件上、惩罚性质上,值得注意的是,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而刑事责任主要是剥夺人身自由,甚至生命。

1、民事责任重在补偿性,而刑事责任重在惩罚性。民事责任的前提是有损害发生,而刑事责任不论伤害与否,均承担惩罚性责任。

2、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而刑事责任主要是剥夺人身自由,甚至生命。

3、 构成的主观要件不同:故意和过失对于刑事责任和对于民事责任的影响程度不同。由于刑事责任重在惩罚,因此故意和过失对于刑事责任的影响非常大,而民事责任主要是补偿性,但相较于刑事责任要轻得多,主要看它给他人带来的损害有多大,若造成的损害非常大,就要承担巨大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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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区别

法律用语中,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是大家经常听说的,不过很多人对于二者的概念与区别不是很清楚。什么是民事责任?什么是行政责任?二者有何不同?怎么明显区分?在这里,这对这些疑问,我们会回答大家关于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区别的问题。

一、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区别

简单来说,民事,就是简单的一些民事纠纷,是民与民之间的;行政,就是官与民,就是政府与民之间的案件。

二、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概念

(一)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是民事主体违反了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民事义务包括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也包括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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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相关咨询

我想咨询一下交通事故责任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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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图湖北律师 最近回复: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您好咨询一下发生医疗事故医疗责任如何认定

律图武隆区

律图武隆区律师 最近回复:

1、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包括完全责任: 医疗事故责任程度的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包括主要责任: 医疗事故责任程度的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包括次要责任: 医疗事故责任程度的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包括轻微责任: 医疗事故责任程度的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民法典股金可否用于抵押担保

律图滨州

律图滨州律师 最近回复:

1、股东的分红权是财产权利,股金一般是属于现金,所以不能用股金出质的,但股东可以出质股权,为债务担保。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责任的债

律图云南

律图云南律师 最近回复:

1、夫妻任一方对个人财产拥有所有权,任一方以个人财产对外提供担保不为法律禁止,但由于担保行为而发生的债务另一方则无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当然夫妻约定或相对方事后追认的情形除外。 2、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在为对外担保行为时应征得夫妻另一方的同意,除非事后夫妻有明确约定或夫妻另一方作事后追认,否则一方要单独承担责任。

担保人的姐姐有连带责任吗

律图璧山区

律图璧山区律师 最近回复:

1、担保人的姐姐没有连带责任。 2、担保人如果是提供担保物担保的,以担保物价值为限承担担保责任,对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保证人,并且保证合同有约定的,承担连带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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