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相关法律程序中,关于因赌博引发的离婚诉讼,并非必然获得判决的结果。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法院能够顺利完成调解工作,那么调解方案便可作为结案方式。
法院处理关于离婚的案件时,必须经过调解阶段。
若调解过程无法达成共识,则需要考虑其他因素。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存在诸如赌博或吸食毒品等不良习惯并且屡次尝试但未能改正,这就构成了法定的离婚理由之一。
在此种情形下,如果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充分,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批准离婚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