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竣工验收这一环节,其遵循的基本准则是确保施工项目的质量必须完全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其他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此外,该项工程的建设成果也需要达到工程勘察和设计文件中所提出的各项具体指标。
参与到工程验收过程中的各方人员,都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资格,以保证验收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同时,验收工作应当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之上展开,以确保所有细节均已得到充分的关注和处理。
最后,对于隐蔽工程而言,在其被覆盖之前,施工单位有责任对其进行严格的验收,以确保工程质量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