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赠与合同的生效要素细节具体叙述如下:
首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被赠予的房屋财物必须为赠与人自身依法拥有所有权的合法财物。
倘若赠与人所给予的财物源自国家、集体、他人或通过非法手段获得,那么该赠与行为便不具备效力。
此外,若赠与目的在于逃避履行法定责任,并将自身名下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此时若利益关联方对该赠与提出异议并主张权益时,此份赠与合同将会失效。
其次,赠送意愿必须是赠与人本身意志的真实表达。
再者,受赠人亦须展现出愿意接受赠与的明确态度。
如若受赠人为他人意愿的束缚,无法显示出自愿赠予的意愿,或者虽显示出接受赠与之意,但赠与人却无实际赠予意图,则这份赠与合同将不能成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