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若男方未能给予抚养费用,这属于典型的民事冲突问题。
通常只需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而无需承受被监禁的惩罚。
针对此种现象,女方有权代子女提起诉讼。
假如法庭判令丈夫必须支付抚养费用却遭到无视,那么在按照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期满之后的两年内,女方便可向该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
对于那些故意拒绝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的当事人,可以对其进行为期不超过15天的拘留。
如果调查发现其具有执行的经济能力但依然拒不执行,且情节较为严重的话,可能会追加刑事责任,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惩戒。《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