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的主体通常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普通公民;
其次,该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客体主要为国家机关的常规工作运转;
再者,从主观角度来看,实施此项罪行需要明确体现出行为人的故意心态;
最后,在客观层面上,其表现形式则为实际进行的盗窃国家机关公章的具体行为。《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