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贷协议中是否明确规定还款期限的问题,双方当事人享有协商决定的权利,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借款人有权在不受限制的情况下随时履行债务;
相反而言,作为债权人的您亦可随时行使权利要求债务人及时归还欠款。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此过程中,双方均应给予对方足够的自由筹备时间来进行处理。
对于借贷协议中未对利息设置作出具体约定的情形,应视为并无相关利息负担,因此,作为债权人的您将无法向债务人主张利息权。
而若借款协议中既未明确约定借款期间的利率水平,同时也对逾期付款所产生的利息未作规定的话,作为出借方的您便能在借款人出现逾期付款行为时,按照当时市场上一年内的贷款报价利率为基准,核算借款人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