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和法院的离 婚程序不同。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离 婚登记的离 婚程序十分简单,离婚双方提交资料、签署离 婚协议书即可;到法院办理离 婚手续,要严格按照离 婚程序进行。
二、离婚程序如下:
1、到法院起诉离 婚,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诉状中应注明离 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2、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
3、定期开庭。
4、法庭审理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
5、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6、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7、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