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二、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这段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事先有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三、具体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二)二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方面的财产收益。
(三)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不包括明确指定或约定只属夫妻一方的赠与或遗赠。)
(四)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