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可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类途径。
在离婚过程中,需要处理的核心事宜包括:
是否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育权归属以及财产分配等方面。
若各位当事人就上述问题达成了共识,便可以前往民政事务办理中心进行协议离婚手续;
然而,若协商无果,大家也可径直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离婚。
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通常会先尝试进行调解工作;
若经调解后发现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挽回,则会依法作出准许离婚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