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终止后的法律责任有不当得利返还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应当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违规终止的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一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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