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免费问律师
蔡兴鑫律师,中共党员,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师承著名法学家、博士生导师刘宪权教授,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现就任于全国优秀律所,安徽十强律师事务所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刑辩分所权益合伙人。 主要专攻: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纠纷 亲办或参与办理的案件: 1、汪某诈骗案,签署认罪认罚后,审查起诉阶段即取保候审,最后获得缓刑。 2、郭某故意杀人案,经申请鉴定当事人处于精神病发病期,最后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3、柯某某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与检察院沟通后,认罪认罚,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4、沈某诈骗案,认定为从犯,签署认罪认罚,最后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 5、曾某某开设赌场案,在阅卷之后,认为指控数额不正确,成功将指控数额大幅降低,案件到法院后成功取保,目前案件尚未判决。 6、林某某倒卖文物案。 7、颜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8、王某某走私毒品案,案件尚在检察院阶段。 9、戴庆田危险作业罪,侦查阶段成功取保。 10、林某某诈骗、偷越国(边)境案,在检察院阶段成功将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拿掉 11、张某某抢劫案,案件尚在审理。 12、蔡某某与姚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立即提问
扫一扫咨询律师
简易需求,在线解答
电话直呼,方便快捷
诊断案情,细化方案
隐私咨询,支持语音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