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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社会透明度越来越高,我们经常会在互联网看到校园暴力事件,这背后反映的就是校园欺凌行为。在很多地方,都存在欺负弱小同学导致其人身伤害的事件。校园欺凌不是开玩笑,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那么校园欺凌是什么意思?小编就这个社会热点问题和大家简单谈一谈。
一、校园欺凌是什么意思?
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言语羞辱及敲诈勒索甚至殴打的行为等,校园欺凌多发生在高中中学小学,早在几十年前就有,
近些年由于网络发达,媒体比较发达
,有不少人喜欢上传社会事情,上传者多了起来,所以大家网上发现的线索就多了起来。校园暴力分为单人实施的暴力,少数人数暴力,和多人
实施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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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同学之间的矛盾而引发的欺负弱小的行为,校园欺凌现象普遍存在于中小学,被欺负的同学很有可能造成心理阴影,给身心会带来不可磨灭的伤害。基于此,我们需要更加重视校园欺凌现象,杜绝它的发生首先要了解表现形式,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具体如下:
一、表现形式
1、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粗言秽语、喝骂。
2、对受害者的重复的物理攻击,身体或物件。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
3、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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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由于网络的发展,一些影响恶劣的校园欺凌事件频频出现在大众的视线中,而校园欺凌也已经成为大众所关心的问题。校园欺凌一般发生在中小学校园中,它包括了对受害者身体上的伤害和心理上的伤害等三种类型,律图小编和大家一起了解一下校园欺凌主要类型是哪三类。
一、校园欺凌主要类型是哪三类?
校园暴力主要有三类:
1、语言暴力:指学生经常用污言秽语对其他学生进行攻击,从而产生矛盾;
2、身体暴力:指借助身体的优势打击比较弱小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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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频发生,欺凌者不仅对被欺凌者动粗、辱骂,甚至在这过程中还用手机记录下,上传到社交平台,以进行炫耀。不仅不以之为耻,反而以之为荣,对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侵害的同时,也极大地破坏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影响了学生的正常成长。
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的行为,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
比如:对受害者的直接攻击,包括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敲诈、强索金钱或物品等等。欺负同学会对同学构成心理问题,影响健康,甚至影响人格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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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频发生,轻则敲诈勒索,重则围殴大骂,对被欺凌的学生身体和精神上都造成了严重的打击。校园欺凌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学生家长更是担忧害怕,那么遇到校园欺凌怎么办呢?
1、独自面对时
一个人遇到突发霸凌状况,要尽快走开。通常施暴者只是借机发泄不快,如果你没有反应,对方往往不会再纠缠。如果对方突然出手或者追逐,立刻向最近的人群奔去。
如果实在不能避开,气势上不能软弱,施暴者总选那些看上去比自己弱的人下手,目光要坚定,保持沉着冷静,腰杆也要挺得笔直,传递出“我也不好惹”的信息,或者直接告诉对方“你这样做是不对的,老师知道了会批评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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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常有校园欺凌的情况出现,一些是由于家庭教育,一些是学生本来的心理原因。校园欺凌大多出现在中小学生之中,是由于他们的心智不成熟和青春期的叛逆心理。当这些情况发生的时候,如何防止校园欺凌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校园欺凌不仅仅只是由学校的规章来处理,严重时候也会触及到刑法。
一、如何防止校园欺凌
第一、在威胁与暴力来临之际,首先告诉自己不要害怕。要相信邪不压正,终归大多数的同学与老师,以及社会上一切正义的力量都是自己的坚强后盾,会坚定地站在自己的一方,千万不要轻易向恶势力低头。而一旦内心笃定,就会散发出一种强大的威慑力,让坏人不敢冒然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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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相关咨询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商家口头承诺不兑现算是商业欺诈。
2、 只要有证据,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属于欺诈行为,应全面履行。商家作出口头承诺后消费者接受的,该口头承诺即构成口头合同,对商家及消费者均具有法律效力,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履行该口头承诺。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所谓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欺骗对方,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欺诈的种类很多,例如,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提供虚假的商品说明书,在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对外签订合同骗取定金或者货款等。欺诈具有以下构成要件:
(1)欺诈一方当事人有欺诈的故意。即欺诈方明知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并且会使对方当事人陷于错误而仍为之。欺诈的故意既包括欺诈人有使自己因此获得利益的目的,也包括使第三人因此获得利益而使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失。
(2)要有欺诈另一方的行为。所谓欺诈行为,是指欺诈方将其欺诈故意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欺诈行为既可是积极的行为,也可是消极的行为。欺诈行为在实践中可分故意陈述虚假事实的欺诈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的欺诈。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就是虚假陈述,如将劣质品说成优等品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指行为人负有义务向他方如实告知某种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的。
(3)受欺诈方签订合同是由于受欺诈的结果。只有当欺诈行为使他人陷于错误,而他人由于此错误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而与之签订了合同,才能构成受欺诈的合同。如果符合上述构成要件可以向人民维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遭受到校园欺凌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也可以报警处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除了遭受校园欺凌的受害人,其他任何个人和单位在发现违法行为以后,都可以向公检法机关举报,但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存在校园欺凌的,公安机关无法立案处理。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提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学校老师可以申请工伤吗
学校老师肯定是可以申请工伤的,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老师受伤的,学校就有义务为老师申请工伤的认定,这项权利是全国劳动者都享有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所谓“工作岗位”是指劳动者劳动所处的位置和状态。由工种、职务、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诸因素构成。
二、学校老师打学生怎么处理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8条规定:“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第21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3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提讼。”第63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