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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法

侵权行为法

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侵权行为法有关知识,那么侵权行为法司法解释有哪些,以及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是什么,以及侵权行为法管辖规定等,更多内容尽在律图百科栏目,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2021.09.13 6531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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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法司法解释

实际在现实生活当中,侵权行为的表现是非常多的。只不过有些时候,一般性的侵权行为当事人可能难以察觉的到,也就没有具体的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了。问题是有一些比较严重的侵权行为,比如说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发明权等这些,那么受害者是完全可以以法律依据要求对方赔偿的。在这里就涉及到我国制定的侵权行为法司法解释

侵权行为法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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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

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每个人都对自身合法权益都有了较强的维护意识,不论是购买商品时发现假冒伪劣行为、还是享受服务时出现虚假夸大宣传等,消费者都会主动搜集证据,向有权机关积极举报自己的权益被侵害,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呢?

归责原则是关于侵权责任“归责”的基本规则,即行为人因为何种事由被要求承担责任。

归责原则构建了侵权类型,即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严格责任类型。归责原则对应着侵权责任的基本分类。三种归责原则对应了各种侵权责任的具体类型,它们在构成要件、免责事由等方面都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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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法管辖

我国法律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些权利是不能受到侵犯的,但实践中,侵权事件的发生并不少见,而因侵权行为引起的诉讼也很常见。我们知道,诉讼活动是有管辖规定的,那侵权行为法管辖法院是哪里?律图小编提供了以下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侵权行为法管辖法院是哪里?

1、对于侵权行为而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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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法死亡赔偿金

侵权责任法中明确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进行赔偿,要按照不同的情形给予赔偿。如果造成了死亡,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那么,侵权行为法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接下来,一起看一看小编怎么说:

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

(一)计算公式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

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20年;

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增加岁数);

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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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法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的表现是非常多的,比如在生活当中,我们经常见到的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甚至是专利权等,这都属于侵权行为。对侵权行为进行认定的时候,在构成要件当中是包括因果关系的,其实关于侵权行为法因果关系的规定是什么的这一问题,有时候也不像大家想的那么简单。

一、侵权行为法因果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侵权行为只有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才能构成。如果加害人有加害行为,他人也有民事权益受损害的事实,但二者毫不相干,则侵权行为仍不能构成。因此,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构成一般侵权行为的又一要件。

因果关系,是指社会现象之间的一种客观联系,即一种现象在一定条件下必然引起另一种现象的发生,则该种现象为原因,后一种现象为结果,这两种现象之间的联系,就称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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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法相关咨询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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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图法律咨询律师 最近回复: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原则上不考虑受害人的年龄、收入状况等个人因素。对死者在死亡前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支出,以及丧葬费支出,宜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单独计算,损失多少,赔偿多少。 《民法典》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如何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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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图法律咨询律师 最近回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满足以下要件的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1、行为人实施了侵犯商标权的民事违法行为; 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职务侵占三十万能判缓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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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表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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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表现有: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职务侵占80万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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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80万属于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二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 (十四)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6万)、五倍(100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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