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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驳回起诉

裁定驳回起诉

很多人遇到难以解决的纠纷时,往往都会直接去法院起诉,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起诉法院都会受理的,如果法院认为当事人不符合起诉的条件,就会裁定驳回起诉。律图小编为大家介绍了裁定驳回起诉的知识,供大家阅读。

2023.09.06 241987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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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

民事纠纷如果起诉到法院被受理后,可能后期审查过程中发现其实存在不应该受理案件的理由,此时就有可能裁定驳回起诉。那么大家知道民事案件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都有哪些吗?

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在某些例外的情况下,非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的主体,也可以作为适格的当事人。原告必须是有诉讼权利能力且与案件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必须是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被请求的相对人。否则,只要有一方当事人不适格,人民法院就应依法裁定驳回起 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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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驳回起诉的上诉状

如果我们遇到驳回起诉裁定时,自己不满意或者说是不服,我们就会选择向法院提起上诉。那么裁定驳回起诉上诉状如何书写呢?

驳回起诉裁定书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 (名字省)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名字省)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 (名字省)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名字省)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名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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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驳回起诉的上诉期限

不管是在哪一种诉讼中,法律都是规定法院最后可以作出裁定的。裁定与判决不同,此时要是当事人不服的话,那么上诉期限就有很大的差异。那么大家知道裁定驳回起诉的上诉期限是多久吗?

一、裁定驳回起诉的上诉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判决15天,裁定10天。刑事诉讼判决10天,裁定5天。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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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驳回起诉诉讼费

诉讼费的金额和缴纳标准有一套详尽的细则规定,在上诉中也可以作为一个诉讼要求,在不同的情形下有不同的处理方案,那么裁定驳回起诉诉讼费是否会退回呢?

(1)原告撤诉的诉讼费用的负担,《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撤诉的案件,案件 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理由在于:一是撤诉说明原告提起的诉讼没有必要再进行下去;二是撤诉有利于息讼。因此不论是原告自动撤诉,还是因原告谅解被 告而撤诉,案件受理费均由原告负担,但采取减半收取的办法。

(2)法院驳回起诉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法院驳回起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这时案件已由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按人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的通知预交了案件受理费,但由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由人民法院驳回起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不再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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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驳回起诉的法律依据

当我们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最好的保障自身权益的方法。但并不是所有的起诉都会被接受受理,也不是所有接受受理的请求都会得到执行,那么裁定驳回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1、原告自身缺乏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人民法院在立案审查时,应对原告的诉讼权利能力和 行为能力予以审查。实践当中经常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不具备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原告进入审理程序,如以已被工商管理机关注销的公司的名义起诉,以已死亡 的公民的名义起诉等等。这类情况经审理发现,即予驳回起诉。

2、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在立案审查时,应保证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权利,所以对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应作较为宽泛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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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驳回起诉和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区别

关于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虽然这二者都有驳回两个字,并且都是由法官做出的,但是他们在本质上还是存在不同的。那到底裁定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有哪些呢?

1、定义不同:

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于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如果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依照程序法上的规定,对原告的起诉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而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法院对于当事人实体请求权的一种否定,也就是法院认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上的依据。

2、适用条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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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驳回起诉相关咨询

帮问一下合同纠纷司法处理方法是仲裁和诉讼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仲裁和诉讼。 解析: 合同纠纷的司法处理方法为仲裁和诉讼。 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这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常见方式。合同纠纷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必须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帮问一下建筑合同纠纷仲裁流程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申请、受理、开庭裁决。 解析: 合同纠纷仲裁程序有以下三个步骤: 1、申请,是指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发生的争议依法请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的行为。 2、受理,是指仲裁机构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决定立案进行仲裁的程序。受理是仲裁程序的开始,是仲裁机构开始行使管辖权的标志。 3、开庭和裁决。 开庭是仲裁庭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参加下,对仲裁请求进行实体审理和裁决的活动。开庭是仲裁活动的实质阶段。其目的是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裁决是指仲裁庭在实体上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作出裁断。裁决是仲裁审理的最终程序,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我想问一下针对仲裁管辖权异议怎么办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仲裁管辖权异议吗 仲裁管辖权是指仲裁机构或仲裁庭依据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约定的某种情况发生时,对某一特定的争议事项享有审理并做出裁决的权利。仲裁管辖权异议就是对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审理案件并做出裁决的权力提出抗辩,以否定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对相关争议具有的管辖权。在商事争议中,管辖权问题是仲裁程序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否存在仲裁管辖权,对于仲裁庭和当事人都是十分关键的问题,它是仲裁程序进行的基石和条件。当仲裁管辖权存在问题的时候,则可能出现即便已经做出了仲裁裁决,也会被法院撤销或者拒绝执行。一方面,在提起仲裁申请之时,需要仔细审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否可以适用管辖,以免出现违反仲裁法相关规定导致仲裁裁决无效的情形出现。另一方面,当收到仲裁通知之时,如果对仲裁庭的管辖存在疑虑,那么及时提出仲裁管辖权异议,也会为争取诉讼主动权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是否有仲裁管辖权异议的空间 要进行仲裁管辖权异议,首先就必须审议相关争议,是否具有仲裁庭无法管辖的理由,即是否存在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如果存在当事人之间不具有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则可以向仲裁庭主张相关争议不应由仲裁庭进行管辖;反之,进行仲裁管辖权异议更多的则在于程序方面的意义。根据我国《仲裁法》及其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规定,若存在如下几种情况之 一,仲裁庭可能对相关争议不具有仲裁管辖权: 1、当事人之间不具有仲裁协议; 2、仲裁协议的达成并非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3、协议没有明确的仲裁事项; 4、争议事项超出了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 5、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6、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7、一方采取协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8、仲裁机构约定不明的; 9、同时约定了仲裁和诉讼管辖的。也就是说,仲裁协议的适用,必须满足三大前提:有仲裁合意、约定明确、符合法定范围。凡是不满足这三大前提的,仲裁协议的效力都可能存在效力瑕疵,即仲裁庭无管辖权,当事人可依法对仲裁管辖权进行异议。 三、提出异议的时机及方式 当需要进行诉讼管辖权异议的时候,一般的思路是直接向管辖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但是,在对仲裁管辖权存在异议时,则可以有两种方式来进行操作。一是直接对仲裁庭提出异议申请;二是向仲裁庭所在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根据我国《仲裁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否则视为接受仲裁的管辖。与此同时,根据《仲裁法》司法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当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效力做出认定之后,人民法院将不再受理有关仲裁协议效力或仲裁裁决效力的相关诉讼。与此同时,虽各仲裁院的仲裁规则有所不同,但基本一致确认,不会预先对仲裁管辖权进行额外审查,仲裁管辖权异议将与相关争议的实质审理同时进行。被申请人需要同时向仲裁庭就管辖权及案件的实体内容进行答辩,显著增加了诉讼负担。因此,为了更好的保护仲裁被申请人的利益,尽可能多地争取诉讼准备时间。一般而言,建议在向仲裁机构提出管辖权异议之前,先行向人民法院提起仲裁协议效力之诉。这样取得的诉讼效果,要远高于向原仲裁机构提出管辖权异议。通过本文我们对“可以提出仲裁管辖权异议吗”的问题已经有答案了,当仲裁协议不符合双方有仲裁合议,约定不明确,不在法定范围时说明仲裁协议的效力有瑕疵,也就是说仲裁审理庭无管辖权,那么我们当事人便可以依法提出仲裁管辖权异议。如果我们要进行仲裁管辖权异议,一定要对案件内容做好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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