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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和汇票的区别

本票和汇票的区别

本票和汇票常使用于经济贸易的过程中,那么什么是汇票,银行本票和汇票的区别有哪些,本票和汇票的区别主要内容是什么?以及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是什么?更多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2023.09.21 51220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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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汇票

一、什么是汇票的背书和贴现?

票据包括汇票是可流通转让的证券。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除非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外,汇票的收款人可以以记名背书的方式转让汇票权利。即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并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然后把汇票交给被背书人即受让人,受让人成为持票人,是票据的债权人。受让人有权以背书方式再行转让汇票的权利。在汇票经过不止一次转让时,背书必须连续,即被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名字前后一致。对受让人来说,所有以前的背书人和出票人都是他的前手,对背书人来说,所有他转让以后的受让人都是他的"后手",前手对后手承担汇票得到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在金融市场上,最常见的背书转让为汇票的贴现,即远期汇票经承兑后,尚未到期,持票人背书后,由银行或贴现公司作为受让人。从票面金额中扣减按贴现率结算的贴息后,将余款付给持票人。

二、汇票的特征有哪些?

1、从当事人方面来看,汇票在出票时,其基本当事人有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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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和汇票的区别

1、证券性质不同:汇票为委付证券;本票为自付证券。

2、主债务人不同:汇票为委付证券,经过承兑后,主债务人承兑人出票人则居于从债务人的地位。本票为自付证券,出票人始终居于主债务人的地位。

3、票据种类不同:本票指银行本票;汇票包括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两种。

4、付款方式不同:本票仅限于见票即付;汇票可以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不定期付款见票后不定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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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本票和汇票的区别

一、银行本票和汇票的区别是什么?

支票、汇票为委托证券,本票为自付证券。即本票由自己支付,支票和汇票由第三方受委托支付。因为其性质不同,就导致了他们的基本当事人不同:支票和汇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两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实质上出票人和付款人为同一人)和收款人。本票和支票出票人有直接支付责任;汇票无直接支付责任,只有担保责任。由于支票是代替现金的即期支付工具,所以有效期较短。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二、银行本票的出票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

申请人使用银行本票,应向银行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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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

本票是约定(约定本人付款)证券;汇票是委托(委托他人付款)证券;支票是委托支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

我国的票据在使用区域上有区别。本票只用于同城范围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支票可用于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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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和汇票的区别相关咨询

合同属于协议书有什么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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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合同和协议的区别有: (1)法律效力不同。合同在法律范畴内合同比协议更有说服力; (2)具体内容不同。合同写得比较明确、具体、详细、齐全,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是合同; (3)含义不同。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又是协议的具体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关于身份证被别人拿去贷款了怎么办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身份证被他人盗用贷款,在欠下贷款的同时,还会给不知情的人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一般有以下两个解决办法: 1、若是个人身份证被盗用进而产生了不良信用记录,那么当事人在有充分根据的前提下,可提出上诉,由法院裁定。法院最终裁定当事人确实是属于身份证被盗用而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当事人的不良信用记录最终可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被消除。 2、若当事人没合理的根据证明自己的不良信用记录是身份证被盗用而产生的,那么就需要承担对应的法律后果。一方面需要还清欠款,同时,若想消除不良信用记录,就只能用新的信用记录来覆盖原来的信用记录。 也可以报警处理,并向银行申报纠正信用记录。冒用他人身份证是违法行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以及贷款合同均是无效的。并且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冒用他人身份证是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以及贷款合同均无效。本人可向银行申报纠正信用记录,将名下的非本人真实意图的贷款取消掉。若本人认为在被冒用身份的过程中产生损失,可向银行以及冒充者追责,主张赔偿。银行承担审核不严的责任,然而最终承担责任的还是冒充者。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别人贷款银行要负责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借名贷款,银行要负民事赔偿责任。 2、本人不知情,只能说明放贷银行操作不规范,审核贷款过程存在违规,另外贷款人签字肯定是伪造的。可以向银行说明情况,明确该贷款与你无关,放贷人存在重大过错。 3、如果银行不纠错,你可以报警处理。证明确实与你无关的话不需担责。

合同无效的情形分别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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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3、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 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6、法定其他情形。

传播淫秽物品罪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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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 解析: 1、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 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2、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 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但不构成本罪。 3、严格把握“情节严重”这一要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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