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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的工资需保持职工受伤前的原有收入和福利标准,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及补贴等,但不涵盖加班工资。
计算时通常取受伤前连续12个月的平均收入;若工作时长不足12个月,则按实际工作月份的平均收入核算。
停工留薪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职工伤残等级评定后,将停止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改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2025-12-23 11:45: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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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计算标准和期限有明确规定。
法律解析:
停工留薪期工资需按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原工资指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正常出勤月的工资,包含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含加班工资。计算时,若受伤前工作满12个月,以这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若工作不满12个月,则按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计算。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当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停工留薪期的原待遇,转而享受伤残待遇。如果在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计算或发放上遇到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3 09:58: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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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工资应按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这里的原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正常出勤月的工资收入,通常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含加班工资。
1.工资计算标准需结合实际工作时长确定,通常以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准;若工作不满12个月,则按照实际工作月份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此保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的收入水平与受伤前基本一致。
2.停工留薪期的期限有明确限制,一般不超过12个月;若伤情严重或存在特殊情况,需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3.当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将停止发放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待遇,转而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此时待遇的类型和标准会根据伤残等级进行调整。
2025-12-23 08:05: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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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停工留薪期工资需按照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原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正常出勤月的工资,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含加班工资。
(2)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标准为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工作不满12个月,则按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计算。
(3)停工留薪期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提醒:
工伤职工应留存受伤前的工资发放记录,如工资条、银行转账流水等,以便核算停工留薪期工资;若用人单位未按标准发放工资,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025-12-23 07:03: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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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停工留薪期工资应按工伤职工受伤前正常出勤月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原工资包含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含加班工资。
(二)计算原工资时,若工伤职工受伤前正常出勤满12个月,按该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若不满12个月,按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需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四)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转而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025-12-23 06:11: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