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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拍得,房子走法拍程序,最后我无力偿还银行抵押贷款,让后再出租房屋,例如房产已经银行抵押过了?

pub****646 广东-深圳 房屋租赁咨询 2024.05.09 00:03:12 355人阅读

例如房产已经银行抵押过了,让后再出租房屋,最后我无力偿还银行抵押贷款,房子走法拍程序,也有人拍得,那原来租赁合同是否还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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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来的法拍房租赁合同是在房产抵押给银行之前已经确立的,并且承租人还在租赁合同的占有期限内,那么原来的法拍房租赁合同就仍然有效。即使房产已经被法拍并有人拍下,新的房主也需要尊重原有的租赁关系,直到租赁期满。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租赁合同中有特殊约定或者存在其他法律因素导致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那么原有的租赁合同可能会受到影响

2024-05-09 16:27:56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抵押车拍卖后,银行解除抵押了吗?问题解答如下, 车子与房产一样,以在登记部门即车管所的登记过户就权属转移的条件,抵押车即用车辆抵押了向某人、某公司或银行借了钱的,通常会在车管所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没涂销前,车管所是不会办理过户给别人的。只要业主去办理涂销了之前的抵押登记,就能再正常过户给别人,办理过户后,就是新车主的个人财产,旧车主的债务不会涉及的。所以如果能正常过户的,可放心购买。如只买不过户,就还有债务在车辆上,不建议购买。

根据法律规定,抵押人处分抵押物的,应当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也就是说,抵押房产可以交易,但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经过银行同意。但我们日常交易中可能很容易忽略这个问题,在二手房交易中,很多房产都是存在按揭抵押的,我们交易时无论中介还是买卖双方都没有考虑还要经银行同意,但是,我们需要知道,在交易存在抵押的房产时,需要经过一个必须的步骤就是解押,解押顾名思义,就是解除抵押。这里我们是采取了一个更为直接的方法,法律规定,出卖抵押房产要经过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那么我们把房子的贷款还清了之后,银行就会自动丧失抵押权人的身份,因此,在还清贷款后,银行都会出具一份贷款结清证明,我们拿着这个证明到房管部门办理解押手续,这时候交易房产便属于无负担瑕疵的完整产权了,我们就可以放心的进行交易了。
在这里律师提醒大家,无论是出卖还是购买存在抵押的房产时,都要考虑解押款的问题,因为,高杠杆情况存在,按揭贷款往往比例很大,无论买卖双方谁来支付解押款,都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反担保抵押物的范围反担保抵押物可以是本次贷款所购住房,也可以是借款人其他自有住房或第三人合法房产。目前,担保中心要求借款人申请贷款担保所需提供的抵押物就是其申请贷款所需购买的房屋。
二、哪些财产不得作为反担保的抵押物根据规定下列财产不得作为反担保的抵押:
1.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和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须同时抵押的除外;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3.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4.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5.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
1、处理抵押权的方式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买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提讼。所谓拍价,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协商抵押物的价值后,折抵债权的款额。所谓拍卖,是指在公开的拍卖市场上以公开竞价的方式,与出价最高的买者成交的买卖活动。所谓变卖,是指由第三方有权利的部门(如),将抵押物卖给一个或多个特定的买者的活动。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权人清偿。处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多于债务的本金利息的部分,应该归还给抵押人。
2、债权人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抵押物拍卖清偿顺序按照以下规定清偿: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按登记顺序先后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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