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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所属的土地类别

吴** 重庆-巫溪县 宅基地咨询 2022.08.10 19:38:33 321人阅读

农村宅基地所属的土地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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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土地分类的方法不同。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按照土地所有制性质划分,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中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按照土地用途划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大类。其中,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因此,从土地性质和用途上来说,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
2、按照2017年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土地进一步分为耕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其他土地等12类。其中,农村宅基地属于住宅用地,农村道路占地属于交通运输用地。

2022-08-10 19:40:33 回复

你好!宅基地,是指以村民委员会为基本单位利用村集体土地为本村村民提供合理合法划拨由所在辖区镇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的住宅用地,老住宅一般是只有地契没有产权所有证,现在国家也在逐步的更还以前有的地契,宅基地是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有权归全村村民集体所有。如果你家里农村的房子有房产证,第一先看时红本还是其他颜色的本,如果是红本的话那不属于宅基地的范畴,如果是其他颜色的本,那就是宅基地!另外,宅基地和私有房产有区别,就上上面我说的,宅基地没有土地所有权,只有土地使用权;而私有住房是既有土地所有权也有土地使用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您好,关于农村宅基地复垦后属于集体土地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农村宅基地复垦是指对宅基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宅基地复垦涉及的工程有拆迁、客土、土壤培肥、配套设施等措施。宅基地复垦项目涉及的指标有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指标。农村的宅基地上房屋拆迁一般存在几种情形:新农村建设、城中村改造、行政村合并和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征收补偿。农村的宅基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是房和地的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
扩展资料:建设用地复垦和建设用地整理的区别:
1、建设用地复垦是指农村现为建设用地性质的土地转变为耕地性质的土地。建设用地整理是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为主要目的,采取一定措施和手段,对利用率不高的建设用地进行综合整理。
2、建设用地复垦与建设用地整理目的不同,建设用地整理是一种综合整理,而建设用地复垦只是之改变土地性质的整理。
决定土地复垦的标准主要取决于四个方面的因素:
一、待复垦土地被破坏的类型及其程度;
二、是待复垦土地在被破坏前的自然适宜性和生产潜力;
三、复垦土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和应用机械的可能性;
四、社会环境条件和经济因素。根据上述四个因素的综合影响,一般有三类不同的复垦标准。
1、接近破坏前的自然适宜性和土地生产力水平一般来说,任何一种土地资源被破坏以后,很难使其绝对地恢复成原有的状况。并且只能通过尽量地减少由于破坏所造成的后果,使其达到原有的适宜性和生产力。实际上,这是土地复垦所能达到的较高标准。
2、通过复垦改造为具有新适宜性的另一种土地资源考虑到有些待垦土地的破坏形式和程度,一般很难使其达到前一种复垦标准。往往只能拟定适应所在地环境条件下的新适宜性、新生产力与潜力水平的复垦标准。
3、恢复植被,保持其环境功能。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
(一)宅基地面积已达到本规定的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的,但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的除外;
(二)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缺房户合理调剂的除外),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请宅基地的;
(三)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或不合理分户申请宅基地的;
(四)子女已立户且符合立户条件,其父母再单独申请宅基地的;
(五)拟实施旧村改造的区块或实施规划撤并的自然村,在原宅基地上建住宅的;
(六)对不需要居住的住房不拆除、所占宅基地不交回村集体的;
(七)违法建房未依法处理结案的;
(八)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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