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在质监局的下属事业单位,一般商品在检测中心(有的地方分成质检所和计量所,有的合并在一起叫检测中心),纺织品在纤维检验所。 检测需要缴纳检测费,费用还不低。 如果是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和商家发生纠纷而去质监局检测的话,你就上商家的当了。 卖东西的说,我的产品没质量问题,你认为有问题,你拿到质监局去检测,人家说不合格才行。这其实就是一个圈套。 检测对样本要求非常高,对于有纠纷的检测更是如此,需要当事人双方在场,对被检测样本进行多次抽样,得出的结论才有法律效果,你自己拿东西去检测,即使花费高昂的费用,得到不合格结论,卖东西的依然不承认,因为当事人一方不在场就无效。 卖东西的之所以说质监局是因为质监局管不住他们,质监局只负责生产环节,市场由工商局负责,卖东西的怕工商局,不怕质监局。遇到消费纠纷,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由工商局调解,即使有质量问题,也应该由工商部门向质监部门送检,这样,就避免了很多法律问题。 如果是计量器具,如加油机,秤,电表发生纠纷,可以到质监局,先找计量科,申请计量仲裁,然后送检测中心。
解答如下, 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那么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是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的。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由单位承担工伤待遇费用。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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