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电动车交通意外,如果当事人承受意外的主要职责,其做法就冒犯了《刑法》第133条之限定,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职责。至于会不会被拘捕,要看具体的情况,原则不会被拘捕,但会被取保候审。承受意外的同等职责或者次要职责,则不构成犯罪,依法不能采取强制措施。法律链接:《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背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意外,使人重伤、丧命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到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跑使人丧命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