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永满律师,北京普胜达律师事务所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夏天基金公益法律顾问、北大博雅同学会副秘书长。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北京大学EMBA。从事法律行业7年,专注于刑事辩护(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职务类犯罪、暴力犯罪等)及重大民商事案件的办理。擅长刑事案件包括贪污、受贿、行贿、职务侵占、非法经营、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贩卖、运输毒品、强迫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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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研律师,法学、管理学双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北京中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注于建设工程、刑事辩护领域案件研究,代理相关案件数百件,帮助众多个人以及企事业单位解决了法律问题。崔研律师自2002年工作至今,先后担任建筑工程公司法律顾问、专职律师,具有多年大型国企及互联网企业从业背景。拥有丰富的同公、检、法相关单位沟通协调的经验,深谙各单位办案流程及办事规则,积累了良好的社会资源。复合的专业背景及社会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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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爱云律师,国内知名院校法律硕士专业毕业,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从事诉讼相关法律工作,具有丰富的办案实务经验。自执业以来,成功代理了多起疑难复杂的民事、刑事诉讼案件,获得了非常理想的办案效果,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信赖来自专业,收获来自尽责。廖爱云律师始终以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为宗旨,以不断赢取客户的信赖为目标,带领律师团队精益求精、不断努力,为客户提供最优质、最高效、最满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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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关押的人,一般是因为触犯了一些行政上的规定,所以,这样的情况之下,在这里面的人就有一些行政工作的人员了,也有可能是一些公职人员。然而,后者的话,收押的人就大不一样了。大多数是一些经历过犯罪的人,又或是一些严重的嫌疑人,再就是一些服刑年份在一年以下的人。所以,其在管理的犯人性质上,是一些经历过刑事方面的性质犯罪的人。
其次,两者的被关押的人的身份不一样。看守所关押的人是依照法律被逮捕或是关押的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告,或是余下刑量只剩一年要被释放的犯人。拘留所的关押人,则是因违反治安所受到拘留,或是由法院所决定应该进行司法拘留的对象。
第三,前者的不同的监管活动斗志由当地的检察院协同进行的。但后者,就没有这样的规定了。同时,前者的所要进行管理的依据,是依照刑事方面的规定,以及其本身的相关规定。而后者,就是依据不同的治安方面的条例来作为依据的。
和我们口中所说的蹲监狱,坐牢什么的,并不一样,它是具体的一个行使处罚的场所,并不是口语化中的那些名词。比如,前者,是刑事方面违法的关押场所,并且是为了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设立的,它具有的是保障性质的关押场所。但拘留所是对行政性质的处罚所针对的,是一个处罚的地方,所以它具有惩罚的关押场所。所以二者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区别和我们需要区分的地方。
在之前这两个羁押场所没有分离的时候,经常出现无法权责统一,责任推拒的现象。造成了各种办事效率极其低下,甚至无法分清,权责所在。常常纠缠在一起导致没有了可靠地公信力。在之后,公安机构将二者进行高效的分离,是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有效的分离。互不干涉,各司其职。使办事效率在剥离的同时又很大程度的有效进行了提高。
两者还有一个很大的区别就是,看守所是不可以由家里的人,对看押的人来进行探望的,尤其是有着刑事方面的违法记录的人,只有律师才可以见面。而拘留所羁押最长的时间为十五天,其具体情况视具体而言。所需要或是可以寄进去的东西也是很多不同点的。
各类案件的分家处理,使我国的法治社会更具规范性,科学性,强制性更加具有保障性,使社会治安更加呈良好态势。既有约束又有机会教化。也凸显了科学的理念。当然,最终目的还是权的管束,责的管理。使权,更加有效,使管理,更加完善。在预防的时候,以及治理的时候,都能做到有效的完善责任。
您好,您这个情况,是否当事人家属?是否已经收到了拘留通知书?通知书涉嫌的罪名是什么?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哪天抓获的?正常情况,刑事拘留37天,在这个过程当中,公安会向检察院申请逮捕,如果逮捕通过的话,那么就会一直延长羁押,直到判决出来,您目前情况建议尽快会见,而且目前属于公安的侦查阶段,除了律师之外,任何人都不可以见面的,这种情况可以让律师会见到当事人了解清楚全面的情况之后,分析案情,看是否可以争取无罪或取保候审,然后评估可能下一步涉及的风险及后果,研究法律的对策解决方案,全面的争取最大的权益。
缓刑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一般缓刑考验期期满后,要是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相关规定,那么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
生活中,如果有人去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审查后发现确有其事的,就会立案进行刑事侦查,那么大家知道刑事侦查的程序是怎样的吗,刑事侦查期限是多久呢?这些问题,律图小编下文做了详细解答,供大家阅读了解。
公安机关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有潜逃或者毁灭证据等意图时,是可以对其进行逮捕的,说到逮捕,大家知道逮捕的条件有哪些吗,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这个问题,律图小编下文做了介绍,供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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