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理律所创始人,专注婚姻家事办理案件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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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律师,北京首批专业从事婚姻家庭业务的律师,专注婚姻家庭案件15年,致力于婚姻家庭房产法律服务领域的研究和实践。赵丽律师在婚姻家庭法律领域非常精通,擅长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抚养权以及离婚或继承案件中特殊房产的处理;尤其擅长涉外离婚诉讼,曾代理过港澳地区、美国、日本、新加坡、法国、泰国、新西兰、加拿大以及澳大利亚等国家的涉外离婚案件。赵丽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具备心理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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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辉良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执业十17年,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为婚姻、房产、遗产继承、合同等领域专业律师,曾为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律师,在盈科律所多年被评为优秀律师,所办理的案件曾在北京电视台报道,为了更好的服务每一位当事人,祝辉良律师组建了北京专业民商律师团队,帮助数千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问题,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执业原则:用心服务,无愧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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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金雅律师担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财产保护法律事务部主任,2018 年9 月,入选全国律师协会青年领军人才。 此外还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女律师联谊会委员。付律师曾在法院系统工作,从事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诉讼领域,具有十年以上丰富的诉讼经验,尤其对于离婚纠纷、继承纠纷、房产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具有丰富多样的处理经验,并 习惯于从法官角度、法官思维出发,把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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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原则上说,哺乳期的孩子应由母亲扶养,两人协商一致由男方抚养的,法律尊重你们自己的选择。
您好,关于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就是开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这段时间,一般长约10个月至1年左右。那么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呢?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依据《子女抚养意见》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哺乳期的孩子抚养权归属于母亲的可能性大一点。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当母亲出现以下情况的时候应该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孩子尚在哺乳期,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自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但女方不同意离婚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是女方先提出离婚,或者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否则,男方在孩子哺乳期提出离婚,不予以受理。
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法律对抚养费的给付标准和支付方式作了相应的规定,但如果父母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抚养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吗?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进行物质经济抚养的一项人身权利,在离婚率日渐增高的今天,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争夺问题也倍受大家关注。那么,离婚后,如何确定抚养权的归属?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那么,法律对行使探视权有无时间规定,一方不协助时,探视权可以强制执行吗?探视权起诉状又该怎么写?
夫妻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孩子监护权的条件是什么,怎样变更,需要通过什么程序,是当事人之间签订监护权变更协议,还是一方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权申请书又该怎么写?监护权变更百科栏目将详细介绍以上内容。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进行物质经济抚养的一项人身权利,通常离婚后会涉及到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那么,若一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程序是什么,变更抚养权协议怎么写,如果向法院起诉,起诉状又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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