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加分是指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参加初中升高中或高、中等职业院校考试,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计入总成绩后,由教育部门择优录取。计划生育中考加分申报加分的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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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加分的考生本身和父母双方的户籍均在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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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村独生子女是指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父母双方均确实只有一个孩子(含抱养)的农村家庭子女,未领取和已领取但遗失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补发,从补发之日起,可享受计划生育中考优惠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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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家庭子女是指父母双方确实只有两个女孩(含抱养),且父母双方中一方已采取了长效节育措施或签订了不再生育合同或父母双方年龄均已超过49岁的农村家庭子女。符合中考加分条件的对象,凭乡、村证明填写《江西省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申请审批表》乡级计生协审核学校所在地公示乡级分管计生协、教育的领导签署意见并盖章县级计生协、中招办审核县级媒体公示县级计生协、中招办审核意见并盖章6月1日前报市级计生协、中招办审批学校和中招办所在地公示向计生协书面反馈公示结果实施加分。
借读/转学手续的办理:
如学生的户口未迁移,只能办理借读手续,学生户口所在地发生变化,方可办理转学手续,借读/转学手续办理流程:由接收学校出具同意接收的证明→借出/转出学校打印借读/转学手续并盖章→教育主管部门盖章并在学籍管理系统内办理借出/转出手续→借入/转入学校盖章同意接收→借入/转入地教育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接收并将学生学籍借入/转入
2、更名手续:
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为更名手续的统一办理时间,其他时间一律不办理更名手续!更名分以下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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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籍姓名与户口本姓名不一致时,学生可在学籍姓名与户口本姓名中选择一个。选择使用学籍姓名的,由学生所在学校统一打印学籍证明,盖学校章后,到普教科盖学籍管理章,最后到公安局办理更名手续;选择使用户口本姓名的,由学生家长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到学生就读学校,由学校统一到普教科办理更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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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籍姓名与户口本姓名一致时,需要更名的,请先更改户口本姓名,户口本姓名更改后,由学生家长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到学校,由学校到普教科统一办理更名手续。
3、休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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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休学需要准备的材料:学生的休学申请,学生的病历(复印件),药费单据(原件、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由学校打印的休复学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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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理流程:学生家长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学校打印休复学审批表并对休学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签字盖章→将休学材料报至普教科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休学手续→学生痊愈复学,需要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证明学生已痊愈,可以正常参加学习活动,学校审核盖章后报普教科→普教科审核完毕后办理复学手续,生成新学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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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体说明:
①学生需要提供三个月以上的药费单据。
②自学生生病、住院起,半年内不得办理复学,半年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③办理休学手续后,最长休学时间为一年,如一年后仍不能复学,需要再次办理休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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