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5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萍乡法律咨询 > 萍乡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房地产招投标的时候要走招标的程序吗

房地产招投标的时候要走招标的程序吗

刘* 江西-萍乡 房产纠纷咨询 2020.11.05 00:48:39 375人阅读

房地产招投标的时候要走招标的程序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萍乡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萍乡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程招标是降低工程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预防商业的有效手段,国家倡导在工程建设中广泛采用招投标的办法,并确定了强制性招投标的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包括以下三类: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以上强制性招标中包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和材料采购。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的施工合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的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合同可以不进行招投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将包括经济适用房在内的商品住宅项目列为了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因此商品房开发项目应当依法进行招投标。

解答如下,
一、确定招标方式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其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或者核准部门核准。
二、委托招标代理
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三、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招标文件五个工作日前将招标文件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同时编制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四、实行资格核验
初次进场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向分中心出示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证照,并将复印件交分中心备案。
五、衔接招标日程
招标人应通过分中心衔接招标活动日程,避免各招标项目在使用县招投标中心资源时发生冲突。
六、进场实施招标
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发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组织答疑会,接收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抽取评标专家,开标、评标、定标等。
七、租赁交易席位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如未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办理过交易席位证或交易席位证已过有效期的,应向分中心申请租赁交易席位,办理交易席位证。
八、缴纳服务费用
招标人、中标人按规定缴纳相关交易服务费用。
九、发出中标通知
分中心按统一格式打印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并将未中标通知送达未中标的投标人。
十、签订经济合同

一、其它有关事项
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全部交易资料原件或复印件送交分中心备案一份。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应按《建设项目交易档案目录》将整个交易过程的主要资料送交易分中心归档备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杨俊茹律师:

    解说详细

    综合评分:5 陕西-西安
  • 用户 ****评价曹书珍律师:

    回答问题很透彻,通俗易懂

    综合评分:5 北京-朝阳区
  • 用户 ****评价周英律师:

    加油

    综合评分:5 北京-怀柔区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