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国家赔偿标准 > 梁平区国家赔偿标准 > 赔偿项目

梁平区国家赔偿项目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梁平区国家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梁平区国家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梁平区国家赔偿项目

(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

每日赔偿金

(二)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

1、造成身体伤害的

(1)医疗费

(2)护理费

(3)误工费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1)医疗费

(2)护理费

(3)残疾生活辅助具费

(4)康复费

(5)残疾赔偿金

(6)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

(1)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2)生活费

(三)致人精神损害的

(1)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

(1)返还财产

(2)相应赔偿金

(3)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4)利息



该梁平区国家赔偿项目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梁平区律师

3小时前

五级工伤具体赔偿多少钱

律图法律顾问团队律师 最近回复:

(一)若想准确计算五级工伤赔偿数额,需收集本人工资、所在地区等关键信息。本人工资可通过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等证明;所在地区信息用于确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 (二)核算赔偿项目时,要依据规定仔细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本人工资;若保留劳动关系且难以安排工作,每月伤残津贴是本人工资的70%;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按当地省级政府规定获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时要收集好医疗费、康复费等相关费用的票据,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小时前

五级工伤具体赔偿多少钱

律图辽宁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五级工伤赔偿项目多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18个月本人工资计算,这是对工伤职工因伤残导致劳动能力下降的一次性补偿。 (2)若保留劳动关系但难以安排工作,用人单位需按月发放本人工资70%的伤残津贴。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依省级政府规定。 (3)除上述外,医疗费、康复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也是赔偿范畴。由于各地经济水平和本人工资不同,需提供本人工资、所在地区等信息,才能准确计算赔偿数额。 提醒:五级工伤赔偿计算复杂,不同地区标准有别,建议提供详细信息咨询,以确保赔偿权益。

5小时前

五级工伤具体赔偿多少钱

律图鞍山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五级工伤赔偿数额要结合本人工资、所在地区等具体情况计算。 法律解析: 五级工伤赔偿项目众多,赔偿数额的确定有相应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五级伤残对应18个月的本人工资。若保留劳动关系但难以安排工作,用人单位需按月发放本人工资70%的伤残津贴;工伤职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此外,医疗费、康复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也在赔偿范围内。由于各地经济水平和本人工资差异大,需根据本人工资、所在地区等信息,才能准确算出五级工伤赔偿数额。若遇到五级工伤赔偿相关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