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5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连带债务人连带责任保证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连带债务人连带责任保证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与@李正霞律师联合整理 · 2022.03.28 · 20584人看过
导读:连带保证人不是连带债务人,连带债务人是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人,连带保证人只是债务的担保人,不是债务的主体。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部分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则是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具体商定。

在日常生活以及工作,特别是从事会计行业的人,会经常听到别人讲连带债务人和连带债务证人,那么连带债务人连带责任保证人之间是什么关系呢?连带债务人,是不是就是连带债务保证人呢?下面小编就为各位提供一些值得借鉴的资料,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获得自己想要的知识。

连带保证人不是连带债务人,连带债务人是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人,连带保证人只是债务的担保人,不是债务的主体。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

(一)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

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

包括如下内容:

1、主债权的全部。

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

2、利息。

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是因主债权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均应列为保证担保的对象。法定利息,如迟延履行所生之利息(迟延利息),本来就是由主债权派生的,应属保证之列无疑;而约定利息及当事人另外约定的,虽也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但要适用前述限制性作法,亦只有在事先成立保证合同时直接约定的,方可计入保证担保的债权范围。当然,如约定利息显失公平或法律有专门限定的,则应作适当调整或依法定。

3、违约金

必须是就主债权所应付的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违约金虽说具有从属性,但有一定的独立性,需在主债权之外另定违约金合同或者另立独立的条款,因此,在适用保证时,与约定利息一样,采取限制性作法,也就是对于违约金的保证,应以保证合同与主债成立的同时约定为限。

4、损害赔偿。

由主债而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应当予以保证,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损害赔偿之债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不履行还是迟延履行,只要归结到债务人头上的,保证人就有代为赔偿或连带赔偿责任的义务。

5、其他从属于主债权的负担。

代理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等原则上都是债权生出的负担,当列于保证范围之内。

(二)部分保证担保责任范围

部分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则是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具体商定,只就全部保证担保责任中的某一部分代债务人履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由于我国保证人所承担的保证担保的法律责任原则上是连带责任,即与债务人连带地承担履行债务或赔偿损失的责任(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因而其法律责任范围也就原则上是全部保证担保责任。只有保证人与债权人在明确的特别约定承担补偿性责任时,保证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范围才限于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明确约定的保证担保责任。保证范围不明确的,推定保证人对全部主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综上所述,连带债务人连带责任保证人并不是同一类人,所以我们在理解法律概念时,一定要注意字眼的重要性,有时候一字之差,在法律上就是不同的事物。法律是严谨的,法律的概念具有逻辑性,所以才会泾河分明,丝毫没有混淆。大家在学习法律知识的时候,一定要注重法律的严谨性。

延伸阅读:
有法律问题?北京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展开全文
看完仍有疑问?想要更详细的答案?
更快速 更准确 更全面
更多

债务债权热门文章

  •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2、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购销合同、供货协议。订(定)货单。3)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
    5181次阅读2022.07.28
  • 债权债务纠纷提起诉讼后,这个诉讼的时效是多久呢?债务债权纠纷诉讼时效是从哪天开算起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有关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的知识。
    6218次阅读2022.07.28
  • 第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第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第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8669次阅读2022.07.28
  • 1、提交诉状申请立案。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3、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4、开庭审理、质证、辩论5、宣布判决结果。有可能是当庭宣判,也可能是择日宣判。6、判决生效,执行。
    6174次阅读2022.07.28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是属于高利贷的行为,高利贷是违法的,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358061次阅读2022.06.13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