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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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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4 · 1159人看过
导读:劳动者若认为自身不符合“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可按以下方式维权:一是收集劳动合同、录用条件说明等证据,证明自身工作达标或单位录用条件不明确、不合理;二是与单位沟通协商,要求说明辞退依据和理由,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三是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对结果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法院起诉。
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如何维权

一、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如何维权

劳动者认为自身不符合“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可按以下方式维权:

首先,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录用条件说明、工作表现证明、辞退通知等,以证明自身工作符合要求,或单位的录用条件不明确、不合理。

其次,与单位沟通协商,要求单位说明辞退依据和理由。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单位进行调查。

还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提交书面申请。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被以不符录用条件辞退维权有哪些法律途径

被以不符录用条件辞退,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维权:

1.协商解决: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其说明辞退依据及理由,争取协商补偿或恢复劳动关系

2.调解: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申请调解。

3.劳动仲裁: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需对“不符合录用条件”承担举证责任,若其无法举证,仲裁委可认定辞退违法,劳动者可获赔偿金

4.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被以不符录用条件辞退申请赔偿有法律依据吗

被以不符录用条件辞退申请赔偿有无法律依据,需分情况判断。若单位能证明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录用条件,依《劳动合同法》第39条,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此时单位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录用条件明确、员工知晓且确实不符。

若单位无法举证,则属违法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员工可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当遇到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如何维权的问题时,除了常规的维权途径,还有一些相关要点需关注。比如,要明确公司所谓“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界定是否合理合法,若公司以不合理的标准辞退员工,员工可主张赔偿。另外,被辞退后,员工的社保公积金等福利如何处理也是关键。若在维权过程中对证据收集、赔偿标准等存在疑问,可能会影响维权效果。若你在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的维权中遇到难题,想了解更多细节,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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