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是什么
在处理劳动争议时,主要采取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这四种法律途径来加以解决。具体来讲,协商乃是指劳动者与雇主双方直接进行交流与磋商,从而达成共识,化解矛盾;调解则可委托诸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之类的专门机构代为办理。对于仲裁而言,它既需当事人提起申请,也须交付给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审理。而若对仲裁结果表示不满,当事人亦有权向管辖区域内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在处理劳动争议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合法、公正、及时的行事准则,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核心重点予以特殊关照与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处理的主要途径包括
在针对劳动纠纷展开处理的过程中,主要采取如下几种途径:
首先是由争议各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其次,可以邀请相关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以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
此外,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或其中一方对此不满意,则可根据法律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以仲裁解决该项争议;
最后,对仲裁裁决持有异议的一方可依法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进一步解决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律规定
在处理劳动争议案时,我们需要遵守的关键法律依据是由我国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其中的重要条款有:在现有劳动争议仲裁中,仲裁费用将由国家承担,无需当事人支付任何费用;仲裁时效为一年,即当事人必须在争议发生后的一年内提起仲裁;仲裁庭对劳动争议事例的裁决,通常会在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若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在期间由于未及时结算薪酬引发纠纷,他们可以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的约束;但是当劳动关系终止后,他们必须在一年内提出申诉。关于调解,这是一种基于自愿原则的行为,仲裁会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在证据方面,将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进行采纳,然而如果与争议相关的证据处于用人单位掌握或管理之下,那么用人单位必须提供这些证据;如果用人单位未提供,那就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和后果。
处理劳动争议,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途径解决。协商是双方直接交流,调解可由专门机构如企业调解委员会协助。仲裁需申请并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审理,不服可诉至法院。全程需坚持合法、公正、及时原则,重点保护劳动者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