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在面对公司未能按时发放薪酬的情况时,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
1.首先可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机关提出投诉,寻求法律援助;
2.接下来,劳动者应积极与用人单位开展协商工作,以期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3.在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和解的情况下,劳动者还可以选择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争取妥善解决问题;
4.如果以上途径均未取得理想效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5.若对仲裁结果仍不满意,劳动者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要求用人单位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
6.最后,对于仲裁裁决结果持有异议的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公司不给发工资什么地方能解决
当贵司未能及时发放员工薪酬时,您有权选择以下两种途径予以解决:
向所在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您作为劳动者,有权利就贵司拖欠薪资的行为向本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其限期支付应得的劳动报酬。
寻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协助。
若单位仍未按时支付工资,您亦可向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或公司注册地址所在地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请求该机构介入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在面临企业刻意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应当采取果断合理的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他们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同时寻求必要的法律援助支持。其次,对于处理此类纠纷而言,积极主动地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之一。若经过协商依然无法达成共识,劳动者还可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以便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纷争。若调解不成,则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感到不满意,他们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最后,若对仲裁裁决持有异议,劳动者仍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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