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5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效力 > 合同没有签订日期是否无效?

合同没有签订日期是否无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与@廖伟雄律师联合整理 · 2022.08.09 · 6296人看过
导读:合同没有签订日期并不一定就会导致合同无效,这是由于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也就是说,是否在合同之中注明签署日期对合同的效力并不会产生影响。具体合同的效力,需要结合合同的内容是否违法、是否是由双方自愿签署等来确定。

一、合同没有签订日期是否无效?

合同没有签订日期并不一定就会导致合同无效,实际上签订日期是否注明在合同之中,并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这是由于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各类合同一般包含的条款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三百四十八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土地界址、面积等;

(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

(四)土地用途、规划条件;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

(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七条 【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七十三条 【地役权合同】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四百条 【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各类合同的必备条款还是存在差异的,但不管是哪种类型的合同,法律规范都没有强制规定在合同之中需要将签署日期写进去。但是为了避免合同签署后发生争议,当事人在签署合同的时候一般就会注明签署日期。

延伸阅读:
有法律问题?北京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展开全文
看完仍有疑问?想要更详细的答案?
更快速 更准确 更全面
更多

合同效力热门文章

  • 在特定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撤销包括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时,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5981次阅读2022.08.17
  • 动产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即成立并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如附有条件或者期限。
    7685次阅读2022.08.17
  • 这种情况,可以事后追认。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如果当事人不认可,则协议无效。 当然,如果代写人有表见代理的情节,则合同还是有效的。
    189554次阅读2022.08.17
  •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当赠与人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的,赠与人自可以拒绝履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当赠与物已交付受赠人后行使撤销权的,受赠人因失去取得赠与物的合法根据而应当返还受赠与的财产。受赠人拒绝返还的,赠与人有权请求其返还。
    168679次阅读2022.08.17
  • 合同无效的的情形有: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1428291次阅读2022.08.14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