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伤残赔偿金的概念
交通事故
残疾赔偿金的赔偿依据是受害人
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
伤残等级。
关于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
赔偿标准,一般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计算。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按照法定年限给付后,如果受害人的存活超过确定的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继续给付参加赔偿金。赔偿权利人确实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例赔偿受害人继续给付该费用5-10年。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证据包括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受诉法院所在地或者受害人住所的或居住地的统计局关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居纯收入的统计数据。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支付
一般是一次性赔付,如果赔偿者确实支付能力有问题,可以分期付款,不过这样对受害者及其家属来说,存在一定的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