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并不是由一个单一的行为组成,而是通过征地报批、审批、公告等一系列程序完成,而征地的手续就隐藏在这一个个程序之中。
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所以
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过程就是征地的过程,而征地审批手续就成了最重要的一环。
征地审批手续的办理程序:
首先是征地报批前的工作程序,包括征地情况告知、征地调查确认、征地听证告知、组织征地听证等。
只有将上述程序履行完毕,并形成书面材料,才能逐级上报,申请审批。
其次是征地报批程序,需按要求逐级上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第三是征地审批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能够批准
集体土地征收的机关只有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
而且根据土地用途的不同,所需要的审批文件也不一样,如果涉及到农用地征收,还需要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手续。
所以,只有每一个环节都依程序、依职权进行,才能使整个征收审批行为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