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
家庭暴力,如何取证和保护自己?(一)如何保护自己?第一、发生家庭暴力事件,受害人有权利提出请求,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和调解。
第二、对于正在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其中对于情节恶劣的施暴者,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对其给予拘留或罚款的
行政处罚。
第三、实施家庭暴力,致被害人轻伤以上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
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提起
公诉,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第四、经常、持续实施家庭暴力,给受害人身体和正常生活产生严重影响的,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二)如何取证?
凡是能证明
家暴的
证据都可以向法庭出示,例如,
证人证言、报警记录、医院诊断治疗凭据、录音视频、家暴过后施暴者悔过写下的
保证书、忏悔书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另外,如果受害人曾向妇联、居委会、村委会、单位等反映过家暴问题,相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