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员工是否担责要依具体情况判断。
若员工对老板
伪造合同不知情、未参与,被蒙在鼓里,主观无过错,未实施
违法协助,通常不
承担连带责任。
若员工明知老板伪造合同,还帮忙签字、盖章、提供
虚假材料,就可能担责。
协助行为属
共同侵权,要与老板共担
民事赔偿。
若涉
刑事犯罪,还会构成
共同犯罪,承担
刑事责任。
关键在于员工是否知情且参与
伪造。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员工,老板小胡要求他协助处理一份合同。后来发现这份合同是伪造的。小朱称自己并不知情,只是按照老板要求做事;但公司其他同事反映,小朱曾帮忙在合同上签字。因此,对于小朱是否要对伪造合同一事承担连带责任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小朱确实对老板伪造合同不知情,也未参与伪造行为,主观上无过错,未实施违法的帮助或参与行为,那么通常小朱不承担连带责任。
2、若小朱明知老板伪造合同,仍帮忙签字,其协助行为构成共同侵权。依据《
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小朱需与老板一同承担相应的民事
赔偿责任。若伪造合同涉及刑事犯罪,小朱可能构成共同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关键在于小朱是否知情并参与伪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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