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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分的地被征用有赔偿吗

时间:2025.06.26 标签: 征地拆迁 补偿标准 阅读:844人
律师解析:
1.国家征地有补偿
国家征用集体土地时,通常会给予相应赔偿
这是保障被征地集体和个人权益的重要举措。
2.补偿费用及归属
土地征收补偿包含多项费用。
一是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二是安置补助费,一般支付给安置单位,由安置单位负责安置被征地农民,确保他们的生活有保障。
三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这笔费用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补偿标准确定
具体的补偿标准并非固定统一,而是会依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原用途等因素综合确定。
例如,征收耕地时,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4.异议处理方式
如果被征地者对补偿标准等存在异议,不必担心,可通过合法程序主张自己的权利。
比如,可以申请协调、裁决等,以此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案情回顾:

某村集体土地被国家征用,村民小朱、小李、小胡三人对补偿问题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归自己,因为他在土地上种了果树;小李觉得安置补助费应直接给他,而非安置单位;小胡则对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比例不满。他们都觉得补偿标准不合理,希望提高补偿额度。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所以小朱要求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自己合理。
2、安置补助费一般支付给安置单位负责安置被征地农民,小李要求直接给自己不符合规定。
3、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小胡对分配比例有异议可申请协调、裁决,通过合法程序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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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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