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开发商的欺诈性购房行为的法律追责分析首先,我们可以考虑通过采取民事协商的方式进行调解处理,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可向各级消费者协会提出投诉。然而值得强调的是,在进行投诉之前,消费者应当提前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
当房地产开发商有欺诈行为的时候,消费者要坚定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们有权利让开发商负责,比如退款、赔偿损失等。消费者要快点收集证据,比如合同、交易记录等等,然后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如果有必要,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让开发商承担法律责任。让我们一起努力,保持公平的交易环境,保护每一个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商品房销售中的欺诈行为可能会限制三倍赔偿,但这并不意味着消费者的权益被忽视了。购房者有权依法要求退回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同时还可以主张不超过一倍购房款项的赔偿,这样的规定充分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法律对于消费者的保护非常细致入微,确保了能够公平地处理纠纷。
出卖方未按约定期限交房,这是违约行为,而非欺诈行为。但如果出卖方一开始就知道无法交房,那他们的行为就可能是欺诈,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刑事诈骗罪。
判断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无房产销售欺诈,可看这些标准:售现房时以差充好或故意隐瞒房屋实际面积谋利,用普通房冒充优质工程骗加价,销售不能公开销售的房屋,虚标欺骗性价格,隐瞒或冒充开发商身份销售,雇佣他人进行欺骗性诱导,利用大众传媒对商品房虚假宣传。这些行为可认定为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