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房屋漏水纠纷的妥善处理方案关于二手房漏水纠纷的解决策略及方法如下:首先,若卖方在售出房产之时故意隐瞒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则买方有权向其提出赔偿请求。
二手房购置后出现漏水情况的解决策略1.对于涉及到建筑物公用部分出现渗漏现象的情况,我们可以动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进行修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门针对住宅内公用部分、公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结束之后的维护保养以及更新改造事宜所设立的专项资金。作为业主交纳的这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权应归属全体业主共享。
购买二手房后发现漏水,应先明确漏水原因。若在开发商保修期内,可要求其维修;如开发商不履行义务,可向房管部门投诉。超出保修期,若是公共区域漏水,可申请住房维修基金修复;若是楼上业主装修不当导致,可依法要求其赔偿。仅在新购房产且原业主有过错时,可追究其责任。否则,损失由当事人承担。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开发商对防水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签订二手房合同时,发现漏水问题,先向开发商申请保修;若超出质保期,则按合同规定处理;若无相关规定,应平等协商。协商无果则通过法律途径追责,原房主需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
1.卖方隐瞒房屋真实品质,买方有权索赔或解除合同。2.卖方已告知或买方已知瑕疵,卖方不担责。3.房屋隐蔽缺陷非卖方造成,且卖方未知情,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