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亲办案件近千件。擅长离婚、继承、析产等各种婚姻家事诉讼及非诉业务,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社会影响巨大的大案、要案、名人案件。 易轶律师自2014年开始进入财富管理领域,是国内最早一批进入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生活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曾获律新社年度风云榜“2024年度律界女性领导力人物30佳”。
咨询该律师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男方有探视权,能跟孩子适当沟通、见面。同时,男方得给抚养费,用于孩子的生活和教育。要是男方发现女方不适合当监护人,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在离婚案中,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那么男方依法享有探望权。这主要是为了维系亲子关系,让孩子能够健康成长。同时,男方也需要按照协议或判决支付抚养费,以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教育。不过,在行使探望权时,男方应该尊重女方的抚养权,避免不当干涉。
离婚之后,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如果确实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可以与抚养孩子的一方协议缓付或用制其它方式折抵抚养费,假定一方真要是既无财产也丧失了履行能力,另一方则要全额承担抚养责任。
女方没有抚养能力能判给男方,法院应该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审判,如孩子读书,抚养能力,以及孩子选择等因素。国家在此类问题的解决上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女方没有抚养能力,男方就应该获得。
对孩子没有感情,冷酷无情罢了。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