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工作时眼睛因工烫伤属
工伤。
先向
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做
劳动能力鉴定确定
伤残等级。
2.
赔偿项目有:
医疗费按票据报销;
停工留薪期工资照原待遇发;
构成
伤残有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十级是7个月本人工资,还有当地规定的一次性医疗和就业
补助金。
影响劳动能力有康复费。
3.要收集
劳动合同、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证明等
证据,助于获赔。
具体赔偿额综合计算。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时不慎被烫伤眼睛。事后,小朱要求单位给予工伤赔偿,单位却认为小朱操作不当,不应认定为工伤,拒绝赔偿。小朱认为自己是在工作中受伤,应属于工伤。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小朱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在工作中因工受伤属于工伤范畴,小朱是在工作时烫伤眼睛,符合
工伤认定条件,单位以操作不当拒绝赔偿的理由不成立。
2、小朱应向劳动部门申请
工伤认定,认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赔偿项目包括凭票据实报销的医疗费、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的停工留薪期工资。若构成伤残,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十级伤残为7个月本人工资,此外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依当地规定。小朱需收集好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以便顺利获得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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