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经调解无效; 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一方可向
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财产,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